深圳特區報訊 (記者 範京蓉)昨天上午,在前海法庭深港商事調解中心進行的一宗涉港貿易合同糾紛調解中,首次出現了港籍調解員的身影。據悉,這是前海法庭首台灣褐藻醣膠次聘用港籍調解員,體現了深港商事糾紛調解機制的創新。
   此次調高雄二手餐飲設備解對象是前海法庭已立案受理的某香港有限公司與深圳某實業發展有限公司之間的買賣合同糾紛,負責調解的港籍調解員是富有調解經驗的香港城市大學法律學院高級副研究員。據瞭解,調解員主持雙方當事人進行詳細的不公開磋商,雙方當天已順利達成調解意向。
   前海是新時期深港合作的重要平ssd固態硬碟價格臺,預期涉港糾紛占案件相當比例。截至2014年2月,前海法庭已收案77宗,其中涉港案件37宗,已結案17宗,其中深港商事調解中心調解結案6宗。
   為了提升前海國際營商法律環境,前海法庭努力推進司法改革,大膽借鑒香港法治成功啟示,包括香港司法機構近年推廣的竹北買房子商事糾紛調解機制(ADR)的重要經驗。
   傳統的法院調解屬於司法調解,法官在案件審理過程中可主持當事人協商並達成調解協議。前海法庭啟動銀行利率的ADR作為替代性糾紛解決方式,具有司法調解不具備的靈活性。
   前海法庭針對深港兩地當事人可能不熟悉境外法律而更傾向於調解的情況,建立“深港商事調解中心”,與香港的專業調解機構及高校研究機構對接,對案件進行訴前ADR調解。深港商事調解中心全部由法律界人士擔任調解員,調解員精通香港法律,熟悉香港商事交易習慣,同時能夠兼顧香港的法律、社會和道德觀念。港籍調解員具有豐富的第三方調解經驗,調解過程保密不對外公開,並且當事人在調解過程中的磋商意見並不影響法庭的事實認定。  (原標題:前海法庭首聘港籍調解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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